4月20日上午,县委书记刘维平主持召开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3次会议,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贺湘如、常少海、王志强,成员胡荣芳、王鑫、邬晓君、刘波、刘钧、孟春伟、苗小平、米文飞等出席了会议。
会上,县委办主任、县委改革办常务副主任任利戈同志传达学习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三次、第三十四次会议精神,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四次会议精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九次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中共靖边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6年工作总结》、《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方案》、《靖边县精准扶贫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和《靖边县脱贫攻坚阳光公示制度》等文件。
会议指出,一要学习贯彻好中省市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二要承接好自上而下相关改革方案;三要结合农村深化改革落实好我县脱贫攻坚战指挥部意见,做好当前脱贫攻坚几项重点工作,要将脱贫攻坚培训方案、公示制度、扶贫日志以及精准扶贫问责办法落实到位。就我县当前在扶贫工作方面,从组织机构、实施安排、督查考评、奖罚制度等方面提出了一揽子创新性的改革办法,成立了指挥部,划定了作战区,明确了领导包抓责任制。
会议强调, 各专项小组要把主体责任划分清楚,落实到位,做到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相互协作配合。专项小组、各部门既要抓统筹部署,也要抓督查落实,对一些关键性改革要牵头组织制定实施方案。改革牵头部门是落实中省市县部署具体改革任务的责任主体,部门主要领导对改革的统筹协调、方案质量、利益调整、督促落实负直接责任,要全程过问,每一个环节都要有可落实、可核实的硬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