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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阳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被农业部命名为“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

发布时间:2017-03-17 16:29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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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农业部关于命名2017年度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的通知》(农政发〔2017〕1号),榆阳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被农业部命名为“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成为这次农业部命名的30个农业综合执法单位之一。

榆阳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是2012年5月经批准组建的正科级事业单位,2013年以来,坚持党建、执法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创新执法工作思路、探索执法工作方法、解决执法难点,提升办案能力、规范农资市场,在实践中查找存在问题,针对问题探索解决办法,实现了榆阳农业综合执法的跨越式发展。

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四年来,在各级部门和领导的重视支持下,榆阳区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全市领先,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受到农业部、省农业厅(处、站)、市农业局(支队)及湖北省农业执法总队、商洛市支队等各级来榆阳调研领导的高度评价。探索实施了:执法人员划片管理、“双百分”制考核,动态建立农资生产经营单位(人)信息档案,逐年建立主要农资产品信息档案,实行“过期农药”登记备案管理,引入约谈机制,严查农资生产经营违法案件,与工商部门开展信息共享,规范建立执法检查、划片监管工作记录,案卷制作“三级审核”制度,全面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五年免费培训农资生产经营人员,无偿印发了《榆阳区农作物种子购销台账》、《榆阳区农药产品购销台账》、《榆阳区高毒农药(原药高毒)购销台账》、《榆阳区农资销售凭证》,实行投诉举报首接责任制等,农业综合执法工作亮点纷呈。2015年由榆林市农业局编印的《发展样板、致富典型——榆林现代农业发展先进模式初探》中,以农业综合执法的“榆阳模式”在全市推广。

该大队2015年获农业部“全国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2017年3月被农业部命名为“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连续三年获省农业厅2014年、2015年、2016年“全省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还获得区“文明行业建设先进集体;连续四年获区农业局“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区级“2016年度工作考核先进单位”,获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2014年、2015年、2016年农业行政执工作先进集体、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获省农药管理检定所2014年、2016年“文明行业示范点先进单位”;获市农业局、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2014年、2015年、2016年优秀案卷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