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绥德县委发文,对2015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镇、优秀部门和优秀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团县委被县委、县政府授予2015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并在2月23日上午召开的中共绥德县委第十七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上进行了表彰。
2015年以来,绥德团县委在县委、团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团结带领全县广大团员青年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圆满完成了2015年的工作任务。2015年,被团省委授予全省加强共青团舆论宣传阵地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优秀等次;被团市委授予全市少先队工作先进集体;被县委授予绥德县模范机关称号。
2016年,团县委将紧紧围绕我县党政中心工作大局,以昂扬的斗志和奋进的激情,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汇集青年正能量,努力为党做好新形势下的青年群众工作,组织动员全县广大团员青年团结奋进、先思先行,为全面建设“三个绥德”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